三星电子负责人李在勇在贿赂重审中被判处2.5年徒刑

Lasted 2021-01-18 15:36:48

据韩国媒体报道,周一,三星电子事实上的领导者和副董事长李在勇因贿赂罪被首尔法院判处两年半徒刑。

李在勇因为想通过合并两家三星子公司来增加自己控制权的目的而贿赂了前总统朴槿惠及其助手争取到了政府支持,被首尔最高法院判定有罪。

听证会后他被立即拘留,开始对其判刑。

李在勇在2017年被地方法院以相同的指控判处五年徒刑。然而,在上诉法院宣判缓刑两年半后,他于2018年获释。

2019年,最高法院下令重审,因为它认为上诉法院错误地驳回了对李在勇提出的一些指控。最高法院说,李在勇和三星高管给朴槿惠的三匹马和其他贿赂总计86亿韩元(合700万美元)。

在重审中,李在勇的律师强调了他的努力以及三星通过成立遵守委员会来遵守法律的努力。

去年5月,李在勇还就该集团涉嫌丑闻发表了电视道歉,承认不道德行为的指控是由``继承问题''引起的,并承诺将停止此类活动。但是首尔高级法院对这样一个委员会的有效性表示怀疑,并说这不是其决策过程中的一个因素。